一、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党政信息网络方面的相关工作。
二、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和其它带全局性的重要文稿。
三、负责撰写、整理常委会及办公室有关文件、材料。
四、承担常委会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统一答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级机关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五、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动态。
六、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方面工作;保卫、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九、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和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科建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