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大接访活动的通知》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63次会议决定开展常委会领导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从2008年10月15日起,每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轮流接待上访群众。 二、接访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信访接待室。 三、接访电话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室:2210770。 四、来访须知 (一)大接访活动期内,来访人必须严格遵守《信访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二)来访者应提交书面材料,简要阐述来访意图;确无书写能力的也可直接向接待领导口诉,由信访处作好记录。 (三)来访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凭有效证件登记;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应当推选2-3名代表。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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