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7年12月6日绵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 去
刘仕洲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明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周国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田稼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寿夕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彭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燕正龙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保良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范静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 命
张剑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保良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范静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田稼旺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寿夕敏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毅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燕正龙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又平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尚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红玉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刘斌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常委会 任免 通知
送:市委、市政协、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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