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执法检查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从6月至10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和具体检查时间、检查组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2216254)。 附: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2007年 6月1日
主题词:执法检查 通知 发:市人民政府及其经委、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农业局、 林业局、国土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大常 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 送: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的方案
根据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执法检查计划,制定此方案。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重点结合市委、市政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的内容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治理水污染办理情况、绵阳2007年环保世纪行(“还一江清水,建生态绵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污染治理重点和难点问题,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的对象、重点和目的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市人民政府(包括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流经我市的涪江、安昌江、芙蓉溪等重要河流水资源保护情况,具体包括: 1、饮用水水源及保护区的现状及制度的实施情况; 2、沿江工业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现状及制度和企业排污核定(许可)制度的实施情况; 3、沿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情况。 “还一江清水,建生态绵阳”。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关于加强涪江水污染治理,保护饮用水安全议案》办理情况的督查,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开展,督促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切实保护好我市的水资源和水环境。 三、执法检查组的组成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步润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贵乾任副组长。同时,请任石林、杨才玉、聂兆和、赵光周、李有全、赵映坤、王元勇副主任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罗克才、李甫珍、谢庆金、梁思田、范国雄、张西林、钟洪发、冯小涓等组成,并邀请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参加。秘书长赵忠明负责执法检查活动总协调,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承办,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抽调部分同志参与。 四、执法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07年6至10月(6月动员、8月前自查、9月检查、10月汇报审议)。 2、方式:自查、抽查、审议、研究处理和跟踪检查。 五、检查要求及步骤 1、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协同常委会办公室发出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通知并在绵阳日报公告,同时做好执法检查动员会暨2007年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的准备工作。动员会和启动仪式上,市人民政府汇报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步润做动员讲话。 2、8月20日前,市人民政府(包括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要求就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3、9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深入“三江”沿岸的江油、涪城、游仙、平武、北川等地进行检查。具体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抓住典型案例,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发现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9月下旬,执法检查组汇集检查情况,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 5、10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张贵乾副主任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6、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由常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一并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研究处理情况由其办事机构或法律实施主管部门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征求意见后,向常委会提出报告。必要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列入常委会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组织跟踪检查;常委会也可以委托城环资工委组织跟踪检查。 常委会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对其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将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六、新闻报道 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新闻报道结合绵阳2007年环保世纪行活动进行,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和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组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加强环保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和事件的宣传报道,曝光对环保工作不力甚至影响和破坏环境的典型。通过对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效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环保世纪行要组织记者积极配合,确定选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明察暗访,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工作。 七、注意事项 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切实增强检查实效。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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