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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至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石林、杨才玉、聂兆和、李有全、张贵乾带队的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绵阳环保世纪行采访团随同进行了采访。
    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市、县两级政府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涪江上游平武县境内采沙金污染河水并破坏河道、三江库区水葫芦污染、仙鱼桥附近及星河湾片区生活污水、涪城区青义镇大龙村养殖场禽畜粪便直排涪江等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治,且收效良好,执法检查组对此表示满意。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火溪河梯级电站、北川通口采矿厂的弃渣占用河道、北川子阳石材厂虽然治理了,但是未将沉淀的石灰渣运走,下雨冲入河中,对江水仍然有污染等。检查组还到了仙海备用水源、市三水厂取水口、江油污水处理厂、平武响岩镇的采矿场、平武县水文站了解情况,并听取了平武县、江油市等县(市、区)政府关于贯彻《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对他们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绵阳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常务副主任张贵乾说,我市在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任务依然还很艰巨,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坚持不懈进行监督,将我市境内的河流治理好,让绵阳人民喝上放心干净的水,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绵阳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市政府副市长李亚莲、邱明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涛、城环资工委主任卢安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鸣等陪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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