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工作安排,市五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将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及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审议。9月13-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才玉、聂兆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罗克才、罗晓泉、梁思田、李甫珍、黄琪英、谢庆金、范国雄等领导分别深入到江油市、梓潼县等地对我市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及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深入部分乡镇兽医站和肉食品厂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全面了解了我市近年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视察组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及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工作中,领导重视、宣传有力、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特别是加强疫情防控、加强动物免疫、依法果断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避免疫情扩散蔓延等工作抓得十分扎实有力, 动物防疫工作实现了“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人畜共患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现将视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供常委会议参考。 一、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执法》的基本情况 《动物防疫法》是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对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管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贯彻实施中,我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以构筑养殖业安全屏障、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以提高防检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学习宣传法律为手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牧”、服务基层,服务养殖户,有力促进了全市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和全面发展。特别是2003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市《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后,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市人大的关心支持和检查为动力,加大了《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全市动物防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畜牧业生产呈现出逐年上升势头。2006年全市猪、牛、羊分别出栏580余万头、20万头、160余万只,比2005年分别增长9.7%、9.3%、14%;出栏家禽10800余万羽,比2005年增长11.5%。全市畜牧业产值93.6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8%,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在国内外动物疫病日益增长、危害加剧的严重形势下,我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制”的方针,采取一系列综合防制措施,高致病性禽流感从未发生,猪Ⅱ型链球菌病、结核、布病、炭疽、丹毒、旋毛虫病等得到有效扼制,狂犬病连续13年保持清净无疫,五个血吸虫病疫区县达到了传播控制标准,人畜共患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疫情防控。今年以来,市政府已将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纳入目标考核,各级政府都把动物防疫列为重要工作职责,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大部分区市县政府均签订有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防疫重点,加强动物免疫。市政府十分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把动物强制免疫摆在突出位置,每年都要召开两次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此,市、区市县两级畜牧部门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布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检查,工作结束后逗硬考核和奖惩。在2004年全市牲畜口蹄疫免疫密度97.93%,禽流感免疫密度100%,猪瘟免疫密度99.45%、鸡新城疫免疫密度90.5%的基础上,2006年全市猪、牛、羊口蹄疫、禽流感、猪瘟、规模场鸡新城疫的免疫密度均达到100%,狂犬病免疫密度89.8%。猪、禽、牛的疫病死亡率连续几年分别控制在0.4%、3%和0.15%以内,低于省控制标准(3%、10%和1%),每年均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将在过去春、秋防集中免疫猪瘟、口蹄疫和禽流感的基础上,增加为春、夏、秋、冬四季防疫,并增加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制免疫,且要求全部免费免疫,防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 (三) 依法果断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避免疫情扩散蔓延。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市、区市县两级畜牧部门先后制订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实施方案》、《牲畜口蹄疫防治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今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绵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对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2005年安县、北川,尤其是2006年农科区发生的动物重大疫情,市、区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布署,并亲临现场指挥扑疫,市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迅即启动《绵阳市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按照防治技术规范,本着“早、快、严”的原则,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处置疫情。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及时划定了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积极开展了疫源调查,向市政府建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扑灭了疫情,没有造成较大范围的扩散和流行,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受到了省领导和专家组的好评。 (四)严格检疫,确保上市畜产品的安全。全市现有动物防疫监督员83名,动物检疫员1009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在检疫过程中认真落实检疫工作“四到位”(1、产地检疫到位,确保上市及进入屠宰、加工生产环节活畜禽的质量;2、屠宰检疫到位,进一步确保上市畜产品的安全;3、人员素质到位,把好检疫环节的关口;4、仪器设备到位,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准确)要求,确保了产地检疫率及上市产品持证率、盖章率均达100%。在严格检疫的同时,依法加大了对动物及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上市肉品必须严格凭“两证一章”进行销售,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销售,保证了无病害动物产品上市,巩固了 “放心肉”工程所取得的成果。2004-2006年全市共检疫生猪1554万头,检疫牛35万头,马属动物4862匹,羊151万只,禽9443万只,肉类842531吨,其它61万头只,运载工具消毒88.5万辆;检出染疫动物17万头只,并对病畜禽及其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大了对以绵阳双汇为代表的大中型畜产品加工企业的驻厂检疫和防疫监督管理力度,对双汇肉联厂派驻了6名检疫员24小时开展屠宰检疫工作,基本保证了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2004—2006年绵阳双汇共屠宰检疫160余万头,检出病猪8920 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随着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以“检”促“防”和“防、检、监”三位一体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格局已基本形成。 (五)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进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为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在推行标准化养殖、畜禽产品市场准入、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方面, 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并作为前置条件,同时加大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市已认证了19个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建立了无公害畜产品基地19个,鼓励已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实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志制度,在绵阳城区农贸市场开辟了2个优质优价的无公害畜产品(含绿色、有机畜禽产品)专销区。依照《动物防疫法》,市政府出台了《绵阳市养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绵阳市养殖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信用标准》,积极指导和帮助梓潼长林生态养殖园和圣迪乐公司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每年均对绵阳双汇、长林等大型肉类加工厂、圣迪乐、柏杨村等大型蛋鸡养殖基地,雪宝等大型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肉、蛋、奶“药残”、“瘦肉精”进行抽检,加大了督查力度。2004-2006年共抽猪尿样230份,猪肉样165份、鸡蛋样155份,牛奶样5份,送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所有样品“药残”均符合国家规定,“瘦肉精”保持零记录。几年来,先后多次对城区三里村饲料兽药批发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未发现有“瘦肉精” 、过期失效药品等违禁兽药经营行为,对无证经营的商家给予了处罚,从而规范了兽药批发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了禁用药品的扩散,杜绝了动物产品药物残留对人的危害。 (六)严格执法和执法监督,查处不法行为。市、区市县均成立了动物防疫检疫科、动物防疫监督站、兽医卫生监督所,现有动物防疫执法人员1092名,全市动物防疫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在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控制、扑灭,产地、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督等方面,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防范动物疫情传播,确保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规的案件712件,其中现场处罚691件,立案处罚21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查处,罚款1.6万元。同时对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共处理不按规程检疫等违法违纪案件41起,警告、记过43人,撤消资格1人,规范了执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工作实现了“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动物的发病、死亡率明显下降,人畜共患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建立和完善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对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和《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下发后,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深入各区市县,对全市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构成、资产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改革所需成本和改革后的运行资金进行了预测并及时代政府起草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代拟稿)》。对此,市委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时组织畜牧、人事、编办、财政、社保等职能部门对我市、区市县两级兽医管理体制现状进行了多次调研,并组织人员到兄弟市进行考察、学习。经广泛征求各职能部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最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于2006年11月19日出台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务必在2007年6月底以前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由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对各区市县进行专项督导。市政府37号文件下发后,各区市县畜牧兽医管理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编委、人事、财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全面清理辖区内各乡镇站的资产、对各乡镇站改革成本和改革后的运行成本进行测算的基础上,代政府起草了《改革实施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全球性的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频频发生,国外疯牛病也时有发生;国内猪链球菌病和狂犬病等疫情严重,仅我省今年1-7月因狂犬病死亡人数就达177例,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发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新的传染病小反刍兽疫在西藏发生。动物疫病防不胜防,已成为阻碍畜牧业发展和影响人民身体健康的全球性高度关注问题。但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体制、机制、设施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当前日益严峻的动物防疫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尤其基层畜牧兽医站防疫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重,经费不落实,自收自支,动物防疫人员收入低,生活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致使基层人员人心涣散,工作缺乏积极性,动物防疫工作面临极大的风险。当前,推进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无一个区市县具体落实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防疫机构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多方面的原因,我市动物防疫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相对薄弱,乡镇一级虽有畜牧兽医站,但实行自收自支,村级防疫机构几乎不存在,绝大部份村根本未设防疫员,有的村虽设有防疫员,但经费根本无法落实到位。《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要求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改革任务。目前,市畜牧局已更名为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市、区市县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及兽医技术支持体系待省上方案出台,立即实施;各区市县乡镇兽医体制改革在推进中,由于受后来的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影响,进程减缓,仅初步制定了《实施方案》,且迟迟难以出台,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受到不小的冲击。 (二)防疫经费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和《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明确要求:“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尽快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必要的动物防疫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必须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6]17号)等相关文件中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完善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经费等是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的根本要求。我市动物防疫经费没有“足额”落实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有些区市县缺口较大。加之,今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规定:“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对不同地区给予差别补助。对注射疫苗等其他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农业部农明字[2007]第81号对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中央和地方承担比例作了具体规定,8月13日省物价局川价发[2007]143号“关于作好稳定猪肉等主要食品价格工作的通知”,取消了重大疫病防治劳务费等收费项目。过去,我市在实施猪瘟免疫时,按川价非[1994]225号文规定收取了生猪防疫费;口蹄疫免疫国家虽解决了疫苗经费,但劳务费、免疫应激处置和死亡、流产补偿等费用均未解决,各地经当地政府同意收取了部分劳务费;禽流感免疫自去年以来,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解决了部分劳务费,今年年初,市财政按照0.03元/只的标准并实行市县财政各负担50%的原则补助,将2007年防治禽流感免疫劳务费455万余元列入财政预算,春防已下达劳务补助资金227万余元,其中市级财政113.76万元,县级113.76万元。由于补助标准太低,每只仅0.03元,加之县级补助资金基本未配套,致使禽流感免疫劳务费不足。今年,秋冬防疫,由于政策的调整,加之我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从事免疫工作的乡、村人员均属自收自支性质,导致口蹄疫、猪瘟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劳务费以及免疫应激处置、免疫死亡、流产补偿等防疫费用没有着落,工作将无法开展。 (三)防控手段问题。市、区市县两级动物疫病诊断室设备比较简陋,检测手段不强,全面承担全市动物疫病检测任务还有较大的困难。日常动物检疫主要靠目测,与当前严格的检疫执法要求极不适应。乡镇动物防疫站缺乏必要的医疗器械,难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疫情测报、疫病诊断和疫情处置,冷链体系建设跟不上动物防疫的需要,市级无疫苗专贮冷库,无冷藏车,市县乡冰箱、冰柜、冰盒等缺乏,不利于防疫疫苗的保管运输,疫苗有效的使用存在极大隐患。 四、建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力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清醒地认识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建立健全防疫机构。市政府要加快我市乡镇畜牧兽医体制改革进程,全面落实“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意见”,依法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切实加强乡镇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及设立村级防疫员。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公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基础建设,增加必要条件和设施。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支持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要整合现有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和资源,按照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兽医技术资源,通过充实力量、资格认可、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兽医参考实验室、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
二00七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