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纠正违法用地和处置闲置土地情况的汇报。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会议认为,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规范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方面有了进一步措施,“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在地方、行业、基层有了新的进展,“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但是,取得的成绩是阶段性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要全社会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目前,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事机构有待健全,经费还不能保障普法工作需要,普法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部位和环节,普法依法治理任重而道远。为此,会议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应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列入“十一五”规划,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机构,配备人员,保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持久深入开展。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及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用法、守法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2、继续重视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街道社区、乡镇村社要重视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的法制宣传教育。
3、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要重视对普法资料的研究,针对不同对象,编出质量高、浅显易懂的普法教材与读物,以适应不同群体普法的需要。注重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普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加大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依法治市的核心是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素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意见,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司法机关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各地各单位都要作出规划,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建设法治绵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纠正违法用地和处置闲置土地情况
会议认为,新《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土地管理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切实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依法加强了土地资源管理,实现了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用地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闲置土地现象比较严重;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未能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违反土地法律有关规定,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任意出台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及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力度不够等。为此,会议要求:
1、进一步开展对《土地管理法》及《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要继续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注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干部管理学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对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水平。
2、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加强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要根据科技城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抓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应坚持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3、进一步加大对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按照当前市委提出的“三清理、回头看”的目标要求,深入抓好“城市土地资源”的清理和处置工作。坚决依法查处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动态巡查工作,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司法机关、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监控和侦察。对一经查实的土地违法行为,要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和“从严查处”的原则,依法逗硬处理。对涉及到的腐败问题,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提高市、县人民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全市土地管理权和供应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市、县人民政府手中,实行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对各开发园区以土地融资为目的的投资公司的闲置土地,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办法,将土地收归政府统一管理。要切实研究解决土地收购储备周转金不足问题,加强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工作,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制订统一的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价规定和土地单位面积投资额度规定,推行节约集约用地。
5、依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采取措施依法足额兑现农民安置补偿费。要积极探索,创新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思路,改变过去单一的货币模式,探索多种办法,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以维护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