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的情况汇报。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
会议认为,2005年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突出审计重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法》、《审计法》和《预算外资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自觉性,同时要认真接受并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我市的财政预算和经济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会议强调,市审计部门要按照《审计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实效。要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方针,以绩效审计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大宗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特别应关注新农村建设中涉及“三农”专项资金、扶持县域经济发展、企业挖潜改造等资金投入、使用的绩效审计,努力为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更大的贡献。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要依照《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二、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实施“三大要务”,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了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工业经济增长速度加快,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形势可喜,招商引资取得新的突破,财政金融运行平稳,为实现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目标开了个好头。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地区生产总值与财政收入增长不同步;二是基本建设与技改投资增幅差距大;三是农民增收的渠道不宽;四是技改投入的效益不够明显。为此,会议要求:
1、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良好开局。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紧围绕实施“三大要务”,强力推进“科教兴绵、工业强市”进程。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两个拳头”和“四个层次”,积极营造“四大环境”,着力打造“三个中心”,集中精力抓好工业提速增效工作。要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稳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努力把扩大内需、提速增效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为推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奠定基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创新招商体制、机制和方式,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壮大我市工业经济总量。要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项目跟踪督查,主动解决外来投资企业的困难,切实兑现各项承诺,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增强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实效。要高度重视项目投资效益,落实责任目标管理,着力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使再建项目尽快发挥投资效益。要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结合绵阳“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际,抓好重点项目储备、论证等前期准备和上下衔接工作,力争一批重大项目获得上级支持。
3、立足生产发展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以发展生产力和农民增收为重点,继续加大扶贫攻坚、产业推进、龙头企业扶持、劳务开发工作力度,抓紧落实各项支农优惠政策,确保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要坚持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始终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认真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行路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要继续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的实惠,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和发展动力。
4、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努力把构建和谐绵阳的工作做实。要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置、城镇新增劳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工作,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关心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要加大政府投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
会议认为:大多数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职责,共同遵守和维护法庭纪律,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公正,职业形象总体良好。但也存在有的庭前准备不充分,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出庭形象欠佳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观念意识上促进庭审工作的改进。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民主、司法效率、程序实体公正并重等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起案件当中。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审判、检察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审判、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庭审工作。
2、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从能力素质上促进庭审工作的改进。要高度重视庭审工作,注重庭审实际锻炼,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法院要在做好庭前准备,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归纳案件审理重点和争议焦点,使用法槌,规范用语,提升法官形象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要重视诉讼调解工作,积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要适当提高当庭宣判率。检察院要加强公诉工作,在吃透案情,精心制作起诉书,强化证据意识,完善证据审查机制,优化组合证据,提高指控论证犯罪能力和规范出庭用语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3、法院、检察院要结合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从机制建设上促进庭审工作的改进。要加强庭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提升司法能力的长效机制。法院要完善庭审程序规范,使庭审的每一阶段每个环节有章可循。要建立审委会听取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制度,加强对庭审工作的指导。要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更好坚持审判公开。检察院要完善公诉工作流程规范和审查起诉办案用语规范等制度,提高公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建立检委会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制度,提高公诉案件质量。
4、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监督。要严格准入条件,加大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律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依法执业,促进律师规范出庭行为,遵守庭审纪律,增强应变能力和语言技巧,提升自身形象。
5、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重视庭审视察工作。市人大内司委和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要认真督促司法机关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自身制定的整改意见。要对本次庭审视察活动认真分析,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把庭审视察与工作评议等其它监督方式相结合的好办法。继续开展庭审视察工作,支持人大代表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旁听法院庭审。重视基层法院法庭建设,督促政府帮助其逐步改善硬件设施,为庭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条件,推进我市司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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