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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城市低保工作比较重视,工作措施得力,工作程序较规范,管理严格有序,注重公开透明,基本上做到了动态管理条件下的应保尽保。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为此,会议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解决资金保障问题。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加快推进十大惠民行动的重要方面,继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逗硬检查考核。要认真解决目前县级财政预算低保资金普遍不足和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确保市、县两级政府各自应承担的低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应保尽保,确保按省定补差标准执行。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宣传,营造良好的低保工作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消除对低保工作认识上的偏差和误区。要狠抓低保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正确把握低保工作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对低保有正确的认识,为做好低保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和完善管理,促进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逐步解决低保工作属地管理中出现的人户分离问题。要强化低保资金的专项管理,加强监督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要协调金融、邮政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民发〔2007〕8号),保证低保金按月以社会化方式发放到低保家庭。要进一步依靠群众,强化群众监督和参与,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社会监督体系,促进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充实加强低保工作力量,提高基层人员的工作水平。要充实加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镇乡人民政府城市低保工作力量。市民政部门应设专门机构管理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形成低保工作网络,并将低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重视基层低保工作所需办公设施的投入,尽快实现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要加强对基层低保工作的经常性检查监督,做好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实行救助与就业相结合,建立帮扶救助体系。要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机会,多渠道增加就业门路,为城市低保对象努力提供工作机会。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就读职业学校,使更多的有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走上工作岗位。要建立和充分利用低保人员数据库,并与工商、劳动、房管、城管、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低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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