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现将《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印送你们,请认真办理。
2008年10月17日
主题词: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通知
绵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2008年10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中小学校“5·12”地震灾后重建情况的报告、关于“5·12”地震灾后住房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市中小学校“5·12”地震灾后重建情况
会议认为,“5·12”地震后,市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积极开展了抗震救灾工作,迅速组织将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对城区和县市区校舍进行了应急检查,开展了拆除、维修、加固等工作,搭建板房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学生百分之百全面复学复课。及时着手编制了全市教育系统灾后重建规划并通过了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的审核、调整,上报了国家重建办。但由于“5·12”地震给我市学校造成了惨重损失,灾后重建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搞好学校的灾后重建工作,会议要求:
(一)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将学校建成群众在遭遇灾害时最放心的躲避场所。
(二)结合科技城百万人口大城市建设和灾后重建,加强统筹,科学规划,及时征足学校建设用地,确保未来绵阳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将中小学校重建纳入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要研究支持中小学校重建的相关宽松政策,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坚持特事特办,加快城区中小学校灾后重建步伐。
(四)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校点布局规划调整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已经规划的学校尽快开工建设。要加大投入,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该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五)高度重视此次未纳入新建的校舍的安全问题。凡强度和延性不够的建筑不能再用作教室、宿舍,该调整的要及时调整。
二、关于“5·12”地震灾后住房规划建设情况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毁损住房规划建设工作,规划早、起步快、进展迅速,效果明显。为抓实抓好这项关系民生安危的重大工程,会议要求:
市人民政府在灾后住房规划建设工作中,要全面、深入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够用活灾后政策。要结合绵阳实际,尽快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我市城镇居民灾后住房规划建设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尽快制定出台城镇居民毁损住房重建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地推进我市灾后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加强物资保障工作,加大建材企业的扩能增产,继续做好建材保障工作和价格监管工作,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树立心系群众安危,质量重于泰山的思想,大力加强质量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农房重建质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认真按照永久性住房建筑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