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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2-03-11 11:49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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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高新区法检两院、经开区法院、小枧地区检察院关于2021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和有关人事任免案及说明。会议就《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有关报告、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表决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本次会议审议意见。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及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邀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专题辅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京平、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周涛,秘书长陈松柏出席会议。市监委主任唐浪生,副市长周述、袁明,市法院院长李勤,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红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田荣华应邀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