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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1-28 14:3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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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代市长元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议案的说明,并审议表决通过了此任免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任免议案。

随后,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和颁发任命书仪式。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任命了新组建或重组、更名的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市人大及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职、为民履职、依法履职,以更好的工作成效回报党和人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了《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钢、高峰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强调,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即将召开,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密切配合,高质量做好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组织筹备工作;要推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组织保障;要统筹安排好今年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高水平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