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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3-26 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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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以及高新区“法检”两院和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副市长经大忠、罗蒙,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兰劲,以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3名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绵阳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后指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宣传,切实有效教育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支持禁放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后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长效机制,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提高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切实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后指出,要切实有效推进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

会议在听取了高新区“法检”两院和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对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提出要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