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代表工作

市人大代表罗鉴:共绘监督同心圆 贯通协同谱新篇

发布日期:2024-03-19 15:09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万顷波涛天上落,两丸日月镜中行。[]此次很荣幸来到“远山如翠、碧波荡漾”的北戴河,参加这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我获益匪浅。为期一周的培训时间虽短,但课程内容丰富、涵盖全面、安排合理,涉及监督法、代表法、人大监督及代表工作、总体国家安全观、宏观经济分析等多个领域,针对性、实用性强,从更高的层面、更广的角度深入阐述了人大代表履职的政策要求和工作方法,切实提升了履职能力、增强了履职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也作为一名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将人大代表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以实绩实效来回报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把“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贯彻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际行动上。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聚焦“国之大者”“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精准施策、靶向施治,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要紧盯群众最痛恨的“微腐败”现象,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对反映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对民怨集中、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深挖细查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及“保护伞”,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始终锚定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这个主攻方向,深挖严查急难愁盼背后的“风”“腐”问题、责任问题,以切实有效的监督推动落实党中央惠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不缩水、不走样、不梗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把履行代表职责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贴近实际。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有效路径,推动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专责机关定位,充分发挥协同引导作用,积极探索“人大+纪委”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人大工作监督与纪委政治监督协同推进,进一步拓展监督视野、提升监督精度,画好监督联动、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相互支持的监督“同心圆”,实现“1+1>2”效应,以监督成果最大化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开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