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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提升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20-11-05 10:42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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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增辉)

审议监督工作是基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形式和重要途径。当前,基层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依然不高,如何提升我们基层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这是值得我们探索的课题。近年来,笔者结合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监督工作的实践与创新,认为要在“三度、五关”上下功夫,才能切实提升基层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

注重把握好“三度”,精选审议监督议题

选好审议监督议题是基层人大常委会提升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一是要注重把握好“量度”,在数量上宜少宜精不宜多。审议监督议题好比是方向,方向不明,自然难见效果。目前,有些基层人大常委在审议监督议题选择往往存在贪多求全,什么工作都想听一听,什么事情都想管一管,致使监督的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导致审议监督过程只好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找不准问题的本质,提不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所以,审议监督议题不宜安排过多。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每次会议审议监督议题控制在1-2个。

二是要注重把握好“宽度”,在涉及面上宜小不宜大。审议监督涉及面大的议题往往情况复杂,牵涉时间长,牵涉单位多,要全面弄清情况,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有的甚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查研究,情况是摸到不少,但因为议题大,要求的层面高,范围大,被监督者也往往不知从何着手整改,整改也往往达不到要求。而涉及面小的议题,监督起来不仅省时省力,而且情况摸得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监督对象整改起来也更容易找到切入点,效果往往会更好。所以,选择审议监督议题要不求大,而求准。2018年,我县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为切入点,针对群众卖菜难、买菜难的问题,将县人民政府对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议。

三是要注重把握好“温度”,在影响力上宜热不宜冷。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进行审议监督,才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共鸣,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也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如2020年我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把县人民政府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行了审议,提升了我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水平,确保了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注重把握好“五关” 做细做实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全面与否,真实与否,是影响审议能否具有针对性的重要因素。所以注重把握好“五关” 做细做实调查研究。

一是要注重把好审议监督议题的调研“力量关”。配齐配强调研队伍。我们基层人大常委会往往对会前调查重视不够,力量安排不足,导致调查研究中会出现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的现象。所以要配齐配强调研队伍。从2017年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审议监督议题,都成立了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调研组组长、调研组人员由对口联系的专门委员会、工委或其他专委或工委的人员及部分兼职委员和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大代表组成,配齐配强了调研队伍 。

二是要注重把好调研方式“选择关”,要综合运用多种有效调研方式。各种调查方式都有各不相同的效果,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取长补短,相得益彰。避免搞调查研究仅到相关单位听一听汇报,或召开一下座谈会听一听意见,那将导致调研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要采取听取汇报、召集座谈明查暗访、督促审计介入等方式方法,征求专家、专业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梳理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如我县连续三年来对医保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医保主管单位、医疗机构、参保群众、就医对象全方位进行座谈、问卷调研、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调研,掌握了医保现阶段存在的真实情况,为高质量做好审议意见打下了基础。

三是注重把好审议意见“初稿关”,审议意见初稿如何形成,直接关系到审议意见本身的质量和效力,进而影响审议工作报告的质量和效果。笔者认为,初稿要抓住要点、难点,突出重点。人大监督,不是向“一府委两院”布置工作,不宜面面俱到,每一次能解决一个或几个突出问题就有大的成效了,所以审议意见初稿都不宜提出太多的问题,而是要抓住要点,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写深议透。同时,主任会议要认真研讨调查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初稿。

四要注重把握“审议关”。针对“审议走过场、讨论不深入”的情况,对一些重要议题采用分组审方式,分组审议时,要求召集人严格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做到一事一议,不搞合并审议;要要突出审议重点。按照“紧扣主题、就事论事”的审议要求,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目标,把影响工作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和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审议重点,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如我县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听审,聚焦了水污染防治中的短板与痛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

五要注重把握跟踪“督办关”。会议审议意见的交办和落实是保障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增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维护人大权威的重要保证。审议意见形成后,应当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形式送达“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也可以由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以会议形式当面交办。承办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要求,制订出办理计划和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地方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要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重点要加强跟踪监督。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一府一委两院”限期报告办理情况。对一些影响大或涉及面广的审议意见,组织开展跟踪检查、督办问效,或组织专题检查或调查,督促“一府一委派两院”有关方面抓好落实。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对办理审议意见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或故意拖延、推诿的,应采取措施进行问责,使用专题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更为刚性的监督手段,使人大审议意见落地见效。如我县人大常委2016年在调研电力保障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用电问题,对供电保障进行了专题询问,用电价格下调与国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