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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治理需“三治融合”

发布日期:2021-07-07 09:08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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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西平镇人大副主席   龙春燕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趋突出,生活垃圾影响着农村的村容村貌,更严重的是,这些垃圾还污染水源和农田,对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非常不利于我们的子孙后代的成长,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环保隐患。

农村垃圾处置问题已经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面对亟待完善和治理的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笔者建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三治融合”。

以“自治”为基础。基层自治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利于彻底解决我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笔者认为,村民自治应该制定相关的管理机制。根据《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导则(试行)》要求,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总体规划,结合镇乡实际,建立统一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管理机制。

坚持好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完善监督制度,构建民主自治体系,形成干部有章可寻,村民有序参与的局面。

以“法治”为保障。建立机制需要村民的配合,同样需要法律的支持。我们需要法律服务团队,利用广播、微信、标语、文化活动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做一些普法活动,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垃圾治理的保障,形成守法,用法,普法的良好局面。

以“德治”为引领。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见贤思齐、崇德报本、孝悌仁义、诚信友爱等特点。发挥乡贤力量,成立村级乡贤参事会,宣传垃圾对居民的深远影响,倡导执行垃圾管理机制,引领大家积极参与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