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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新时代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8-05-17 1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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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代表责任意识不强、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通知要求,三台县人大对如何“提升新时代县乡两级代表履职能力”,组织深入调查研究,在分析查找问题、学习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对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新时代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探讨归纳形成“12345”措施。

严把“一个代表入口关”,打好代表履职基础。在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政治关、结构关的同时,还要严格把好代表人选的素质关、能力关,改变只重视代表人选政治要求和结构要求、轻视代表人选素质要求、能力要求和履职时间保障的现象,将履职时间保障、履职能力、履职愿望作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条件,主动将履职优秀的代表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参加连选,同时,适当降低党政干部的比例,相应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以便当选为代表后能够有时间、有能力,积极充分地履行职责。

建立“两大学习制度”,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一是建立学习政策法律制度。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代表小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制定平时学习政策法律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建立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各级人大要将履职学习培训摆上重要位置,科学合理制定好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计划,确保每位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两次履职学习培训。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鼓励和倡导代表自学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知识,并把参加业务培训、自学情况作为对代表考核、履职登记和述职的重要内容,促进代表积极主动学习。利用每年人代会召集人会议契机,对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工作人员就如何规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求代表团团长在代表团会议上向代表讲清讲明如何规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落实工作人员在接收建议、批评和意见时严格把关,着力提高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

开好“三类工作会议”,强化代表履职责任。一是开好年度人大工作会议。学习借鉴广安市武胜县经验,坚持每年人代会后紧接着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表彰优秀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详细安排部署本年度代表工作。二是开好代表向选民述职会议。由人大人事代工委负责代表述职工作的指导,按代表小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为单位,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会议,“亮”工作,“晒”成效,“倒逼”代表履职尽责。三是开好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经验交流,引导代表“比、学、赶、超”,推动代表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学习、相互激励。

搭建“四种履职平台”,创优代表履职条件。一是规范代表之家建设。按照“统一功能设置、标识牌子、办公设施,落实有公示、有制度、有台账、有资料、有档案、有总结”的“三统一六有”标准,进一步优化代表活动室功能,并探索将代表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逐步推向企业、村(社)区一级。二是创新拓展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在其工作的单位、居住的社区或者村组开展活动。采取“市县联动、县乡联动、市组联动、县组联动、乡组联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增加小组互动和代表活动频次,同时邀请部分选民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增进选民群众的认同感。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会议和人大组织的监督活动,不断拓展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职渠道。三是搭建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利用政务网络平台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公开督办窗口,探索应用互联网+手机AAP办理系统,让代表通过简单的文字、清晰的图片、甚至辅以附件这种图文并茂的电脑平台和手机掌上操作,努力实现建议提出便捷化、内容规范化、办理网络化、督办在线化、结果公开化。四是强化履职时间和物质保障。由于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的,既要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需要占用原岗位工作的时间,又要适当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适当发放代表履职补贴,保障代表更好履职。

健全“五大履职制度”,增强代表履职动力。一是健全履职责任制度。依据《代表法》《四川省<代表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厘清代表履职责任,建立代表履职责任制度,细化代表执行职务的范围和内容,量化每名代表出席人代会、列席会议、参加监督活动、小组活动、选区述职等次数,针对性列出履职“清单”。二是健全履职登记制度。在明确代表履职责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专卷”管理制度,配套制定代表活动、联系选民、接待选民、学习培训、调研视察等制度,建立代表名册、学习登记簿、履职日志登记簿、小组活动登记簿、接待选民登记簿、建议办理登记簿等“六簿一册”,由代表本人如实填写,年终由各代表小组收集存档,作为评选优秀代表、推荐连任的原始依据。三是健全履职公开制度。探索利用乡镇、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或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开辟代表履职情况公开专栏,向选区选民亮出代表履职“成绩单”,扩大社会知晓面。四是健全履职报告和述职评议制度。探索建立代表承诺、述职、评议制度,每季度开展“集中联系选民日”主题履职活动,组织代表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听取选民意见;每年选择部分代表到选区或选举单位向选民进行口头或书面述职,接受选民评议,对评价不合格的代表坚决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保证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健全履职激励约束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依据代表履职档案记载和代表述职测评情况,对代表履职量化测评,每年由代表小组组内评选推荐优秀代表,由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推荐先进代表小组,在每年一度的人大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给予适当的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同时,利用人大微信公众号、网络、电视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营造代表主动履职、群众积极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