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大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四个着力点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县级人大如何有效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新任务、新要求,应着力加强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必须强化宪法学习宣传,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一是组织人大干部带头学,依宪护法。要组织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带头认真学习,通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新内涵,要对照宪法修正案认真学习,知晓修改内容,更要原原本本、全面系统学习并熟悉《宪法》全文,做到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切实履行宪法使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二是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学,依宪执政。领导干部是依宪执政的“关键少数”。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人大选举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从而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运用宪法依法履职,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提升服务能力。三是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学,依宪用法。宪法深入人心,才能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督促相关部门结合“七五”普法,在全社会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法、懂法、守法,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必须强化宪法实施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修订《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职权。县级人大切实履行《宪法》赋予人大在实施和监督中的职责,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正确监督。宪法实施和监督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找准人大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二是要坚持依法行权,有效监督。要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做好立法前调研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2018年,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为确保对“一府一委两院”遵守、执行、履行宪法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确定了监督课题31个,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其中,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个、听取专项工作报告5个、执法检查3个、视察5个、专题调研5个、专题询问1个、工作评议2个、专题研究1个。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善于监督。要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2018年,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将立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交通、环境治理、文教卫生事业、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等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全力推进打好精准脱贫、污染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三、必须强化宪法宣誓流程,通过法定仪式促使当权者敬畏法律。宪法宣誓是一种仪式,更是一种敬畏法律的庄严承诺。宪法第二十七条中增加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一重要修改,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所确立的宣誓制度,上升到宪法层面。2017年,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27名拟任命人员法律考试、30名选举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被任命者表示,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使宣誓过程具有强烈的仪式感,通过这种神圣的看得见的仪式,更加强化了自己对宪法的敬畏、对权力的约束。目前,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三台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作出了修订。今后,在依照法定程序任命国家工作人员时,将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宪法宣誓,促使宣誓者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四、必须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人大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县级人大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要兼顾“合法性、适用性、操作性”三性。合法性审查是备案审查的重点,要重点针对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等进行审查。适用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操作性审查主要针对能否对规范的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和能否对照操作实施,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要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注意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审查严格,判断准确,沟通到位,处置慎重,既坚决纠正违法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又注重维护政府公信力,审慎提出审查意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三要建立健全覆盖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准确理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报备范围、审查标准,对原有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2017年,三台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工作办法,建立法律审查监督专家库,会审党内规范性文件68个、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4个,对审查中发现与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保障宪法法律实施。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增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