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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会

发布日期:2018-12-19 16: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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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王昭洪同志主持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及各委(室)主任依次做了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干部职工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组长王曦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王曦指出,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她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其次,要抓好关键重点,扎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好集体责任,主动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机关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委(室)主任要履行好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强化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工作。最后,要坚持以上率下,始终保持廉洁从政的政治本色。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进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