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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助推绵阳网红经济发展——今年前三季度我市网络交易额超两千亿

发布日期:2020-11-04 09:46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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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和网络直播行业发展,网络主播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网红经济、直播电商已是当下热门的营销途径。在今年初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张友刚提出了《关于积极培育优质网红经济,促进绵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为在“互联网+”背景下,我市聚力打造网红城市,培育发展“网红经济”,培养壮大网红人才,打造网红经济新品牌新业态支招献策。这份建议得到我市相关部门认真办理,成效显著。 来自市商务局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9月,我市实现网络交易额2068.34亿元,位居全省第2位;实现网络零售额140.29亿元,在社消零总额中贡献突出。

这份建议认为,网红经济是依托互联网平台,以网红为核心,利用网红的网络影响力转化为盈利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的一种商业模式。网红经济是一种经济新业态,正在向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借助网红经济的强大吸引力,挖掘利用网红经济独特的资源,找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路线图,积极加以引导利用,将对经济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围绕着力培育发展我市优质网红经济, 张友刚代表建议:积极培育我市优质的网红经济, 制定出台支持网红经济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培育孵化新“网红”,下大力气招商引智,加强“带货网红”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网红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将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网红”发展结合起来,让“网红”成为旅游产品代言人,通过现代化的传播方式,让我们城市的特色资源赢得更多旅行者、投资者、创业者的青睐。并以网红经济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活力。

市商务局、经济合作局、文广旅局在这份建议办理回复中表示,我市积极培育优质“网红经济”,打造市级电商直播基地,构建基础配套支撑体系,全市首个电商直播基地落地在科创区创新中心,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建设30余个直播间,可容纳20余家电商直播企业入驻。根据各县市区的优势特点,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直播电商”+特色产业、“直播电商”+县域经济、“直播电商”+扶贫、“直播电商”+商圈等县域特色直播基地,通过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引领网+销售新模式,引燃“网+销售”新爆点。通过加快吸引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的方式,形成行业集群集聚效应,为推动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电商力量。同时多措并举推动景区资源与网红经济相互融合,以网红品牌打造旅游目的地;积极引导培育孵化新“网红”,多渠道开展网红培训活动,推动网红经济持续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