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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任免事项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特作如下决定: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根据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由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