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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绵阳召开,会期预计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绵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四、审查绵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1年市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票决出的2020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票决2021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
十、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