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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廖雪梅同志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24 17:27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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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廖雪梅同志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