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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正良、董晓彬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任职年龄到限,黄正良、董晓彬同志分别提出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正良、董晓彬同志辞去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董晓彬同志的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