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决议决定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3-01-06 10:2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023年1月5日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云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政府工作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绵阳现代化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创新引领,实施“五市战略”,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确保新时代新征程绵阳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担当奋进,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绵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