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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案例研究

发布日期:2019-07-26 15: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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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绵阳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自2017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有了显着提高,广大市民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助力我市2017年、2018年以高分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复检。

为进一步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选取《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立法案例研究。为确保此次法规案例研究有目标、有内容、有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精心制定了《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案例研究的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的法规案例研究组,并明确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时间节点等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开展执法检查,4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现场检查和委托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二是组织专家评审,6月中旬,案例研究组组织9名立法咨询专家开展专家评审,从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6个方面,对《条例》文本质量、主要制度、立法完备性、社会影响及社会效益等进行全方位评估。三是座谈分析研究,6月下旬,案例研究组组织法规起草部门、政府执法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代表召开座谈会,总结法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

7月,案例研究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历次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情况,立法咨询专家立法评估情况和座谈了解掌握的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全方位分析研究。一是从《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及主要做法、主要制度设计3个方面全面疏理了立法的基本情况;二是从市县两级政府履职情况、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倡导性条款的实施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4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法规实施情况;三是从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6个方面重点研究了立法存在盲点和薄弱点;四是从立法选题、配套制度的设定、与上位法和部门规章的有效衔接、激发市民踊跃参与地方立法4个方面认真思考了今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借鉴此次案例研究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性法规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地方性法规“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