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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实施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0-05-15 09:36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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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5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朱林组织召开《条例》实施工作会。

会上,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围绕如何做好《条例》普法宣传、贯彻实施、法规配套性制度制定、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确定和保护等方面作了工作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城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法工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和要求,朱林副秘书长向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市住建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赠送法规文本共计4500余册用于普法宣传。

会议强调,按照付康主任“要着力在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的要求,创新举措,着力抓好法规的贯彻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条例》的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立法案例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力度,让《条例》真正发挥效力、收到实效,更好地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