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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到游仙区办理市人大代表立法建议调研

发布日期:2020-05-28 15:5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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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七届六次人代会期间,游仙团代表提出将《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的建议。今年3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明确将制定《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2020年立法项目,为进一步了解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为促进相关情况,掌握立法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基层相关立法建议意见,5月28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到游仙区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游仙区魏城镇铁炉村、桂花社区的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听取了铁炉村和桂花社区相关负责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区文明办、魏城镇党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相关情况汇报,并就乡规民约、家风家训、乡风民俗等问题同游仙区人大相关委室负责同志等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探讨。

调研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提升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势在必行。游仙区作为全国第二批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勇于实践,取得了良好试点成效,经验和做法对下一步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疏理借鉴游仙经验,为制定《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供参考,确保条例制度设计有特色、可操作。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