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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忠副主任专题研究地方立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03 17:05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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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经大忠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专题研究地方立法工作,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全体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了过去五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了未来五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工作安排,就近期立法工作特别是落实付康主任在11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工作方案。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做好人大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经大忠副主任充分肯定了过去几年的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大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一是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为推动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二是坚持法制统一,加强立法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凝聚各方智慧。三是坚持立法为民,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在开门立法和民主立法上狠下功夫,创新思维,统筹各方立法资源,广泛收集和听取意见建议,找准痛点、弱点、抓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好,维护好,努力从法治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坚持探索创新,继续开拓进取,积极创新,顺应时代新要求,呼应群众新关切,紧扣党中央、省委、市委新部署,推动绵阳市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五是敢于争优创先,善于总结经验,善于借鉴先进地区的立法经验,加强同省人大、全国人大的沟通联系,结合绵阳市的本地实际,形成有绵阳地方特色的法规制度,更好地促进绵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六是抓好培训工作。我市地方立法质量根本上取决于立法者的能力和水平。要协助做好常委会的立法培训工作,并协调统筹市级执法部门和县市区的立法辅助力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形式加强立法业务知识培训,夯实立法工作基础,不断丰富立法经验,不断提升立法水平,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