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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兴春到涪城区开展《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18-11-23 10: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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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为切实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充分听取基层人民群众意见,提高《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兴春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赴涪城区开展《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季代双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室、区住建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关于《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就业主的界定、业主委员会的约束、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以及基层贯彻执行保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陈兴春充分肯定了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给予的支持和辛勤付出,为绵阳地方立法稳步推进做出了涪城贡献。他指出,涪城区近年来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治理能力大大提升,依法治区工作卓有成效,一些经验和做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他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消化、学习、借鉴、研究,进一步理顺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义务边界,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确保立良法、促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