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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9-12-02 10:33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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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2019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市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全国。但部分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问题仍不容忽视。为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要求:

(一)紧盯目标任务,推进高质量发展。对标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各项目标,坚定信心、增添措施、狠抓落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经济形势研判和具体问题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分行业、产业、企业、产品四个层面精准施策,全力推进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抓项目实施落地,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围绕重点投资领域积极谋划和争取项目,确保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做好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有效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三)抓重点企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回暖复苏。密切关注重点企业发展,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发力,进一步支持优质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帮助亏损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扭亏复产。重视汽车产业增速大幅下滑和电子信息产业增速放缓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四)抓重点政策落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33条”“优化营商环境35条”等政策措施,落实降本减负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用工、用地、融资等成本,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关于2019年1至6月预算执行工作

会议认为,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均落后于时间进度,减税政策效应持续显现,税收首次出现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渐突出,平衡难度持续加大。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会议要求:

(一)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严格按规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政府性债务、重大资金和财政政策等重大事项。依法从严控制预算调整,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均衡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强化收入组织,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财源税源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防范债务风险,守住财政风险底线。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定期实施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分类分级妥善化解存量。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及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

三、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

会议认为,2018年对预算执行、政府投资、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的审计,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不规范、招投标政策执行不严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平衡、重大项目投资绩效不高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审计作用发挥积极有效。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审计工作,会议要求:

(一)规范审计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市委关于规范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情况,逐步扩大对市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省、市三级审计部门涉及我市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

(二)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市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及时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坚决整改落实。市人民政府要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审计部门要落实整改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三)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各部门要充分吸收审计建议,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行政开支、收回闲置资金、挖掘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结果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要素保障、投资融资体制,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能。加强项目可研、概预算编制等调研论证工作,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项目预算调整。加强项目执行、竣工决算和绩效评价,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四、关于医疗保障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医疗保障各项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医保覆盖率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稳步提升。但仍存在基金征缴收入增速放缓、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力度不够、部门协作和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医保支付方式仍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健全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医保监管制度等,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机结合。落实和完善医疗保障扶贫政策,确保医保全覆盖,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报销水平。

(二)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实时监控体系,构建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常态化督查和处置机制,探索第三方监管机制和基金收支、管理、监督情况公开公示机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大力整治过度诊疗、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控制不合规、不合理费用支出,发挥医保基金的最大效益。

(三)构建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医保改革,切实推进“三医联动”,建立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制度,支持社区及基层卫生院建设,优化就医格局。积极引导和调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医保数据资源共享互认的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最大化实现医保业务线上办理和快速办理。加强医保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四)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和医保知识普及,明确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医保政策、熟悉医保办理程序、参与医保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行动积极、保障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设施运行良好,在建项目正积极推进。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添措施,加快建设进度,规范营运管理。

(一)加快建设进度。认真研究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从资金、土地、供水、供电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切实有效推进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二)优化运营管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确定运营主体和模式,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政策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补助、集体筹款与排污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从制度层面形成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模式,有效防止和解决建而不用、设备空转、成本高昂的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结合《绵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解决建设迟缓、验收困难、运行不畅等问题,确保三年推进方案有力有序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意义,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治污先治源”的思想,增强参与和支持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为治理农村水污染问题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