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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10 10:49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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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经审议,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22个问题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坚持跟踪督办、持续推进、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15个问题已经全面整改到位;其余7个问题整改工作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全面的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对于提升中国科技城城市形象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力求全面彻底。对配套制度尚未全面出台、违规饲养宠物等5个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加快推进,全力以赴整改到位;对道路隔离栏设置随意性大、违章建筑依然存在等2个整改不全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排查、多措并举推动解决,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工作中探索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三、举一反三,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经常性地动态排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条例》落地落实,真正起到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法治保障作用。

四、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和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影响《条例》执行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晰权责、理顺关系,确保市委改革部署落实到位、《条例》规定执行到位。

五、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良好格局。

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