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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5-13 17:31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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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有关决策部署,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部分政策落实程序复杂、融资难题尚未有效破解、部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会议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精简优化政策兑现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抓好减税降费、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疫情期间各项利企惠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以政策红利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二要积极创新金融服务。用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深化“银税互动”,扩大纳税信用在金融领域的增值应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政策,加大对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的扶持力度,全方位、多渠道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三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构建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协作和市县联动,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依法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四要切实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认真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民营企业着眼长远、抢抓机遇,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产业结构变化,加大技改和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围绕健全医保制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构建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体系、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宣传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监管还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审议意见未完全办理到位的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进一步抓好社会各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回应。认真研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医疗缴费、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院和药房实时监督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医保缴费机制、支付机制、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切实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充分调动市级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加强政策统筹和综合配套,全面做实基本医疗市级统筹,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形成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联动效应,使医疗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四要持续抓好未完全办理到位的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对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和基金收支、管理、监督情况公开公示机制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对过度诊疗、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问题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对“三医联动”推进过程中政策和管理协同还不够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切实建立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体系;对已经办理完结的工作,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办理成效,切实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

三、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作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力量,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优化工作流程,努力推动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但仍存在各有关单位认识不够到位、辩护权保障不够、机制不够健全、法制宣传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司法制度,是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制度对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摒弃本位主义思想,强化责任担当,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深入推进制度贯彻实施,确保制度效用有效发挥。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要积极发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解决制度适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条件成熟时,可联合制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操作细则,切实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要加强辩护权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特别是要尽快恢复绵阳市看守所的律师值班,加强对值班律师监督、管理和考核,促使其依法履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及时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对量刑建议尽量协商一致,对值班律师和辩护人的意见要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审判机关在庭审中应当认真审查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财政部门要为制度执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力度,让制度深入人心,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要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办案人员及律师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培养。特别要加强检察官办案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担当,促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以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