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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0-06-28 11:50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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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情况及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在改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2019年和今年一季度,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均居全省第二,主要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省前列。但也还存在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质效仍有差距、法治环境有待优化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持续用力推动有关决策部署及法规落地落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来抓,认真组织实施《绵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着力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标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继续抓好《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的执行。

二、持续优化政务环境。纵深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登记财产、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还未达到四川领先水平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一对标补短。加快推进零证明零材料改革,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采取自动调用等方式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进一步推出“零材料提交”事项。围绕“一件事”开展流程再造,推出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市、县、乡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工程项目“不见面”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绵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品牌。认真研究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三、持续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切实做到“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加快健全统一的市场交易平台、机制和规则,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着力降低企业在资本、技术、人才、土地、能源、劳动力等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成本。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做好银政企融资对接工作,对有融资困难的企业“一企一策”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加快推行进出口“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降低通关成本,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深化“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行政执法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开展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涉企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策,加快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五、持续优化人文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带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尊重爱护礼敬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宣传教育,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以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