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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08 14:03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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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民工工作及保障工资支付情况的报告、关于办理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推进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好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交通项目建设,持续用力打了一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翻身仗”,为加快构建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还存在部分重点项目进展迟缓、要素保障不到位、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不平衡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全力确保首个五年大会战圆满收官。认真梳理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针对推进滞后项目逐一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全面对标补短、集中力量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科学安排时序,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项目供地、资金、建材等保障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目标任务,确保首个五年大会战圆满收官。

二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着力破解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不平衡的问题。加快国省干线提档升级,推进县域间骨干路网建设,进一步畅通内部交通运输网络。切实加大农村交通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力做好县乡道路、通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加快修复山区灾损道路,提升通达能力,便利群众出行,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要高质量编制“十四五”交通规划。进一步总结梳理我市“十三五”交通建设成功经验,结合绵阳实际,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谋划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规划。积极对接国家、省上有关规划,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扎实推动更多重大交通项目纳入国、省“大盘子”,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关于农民工工作及保障工资支付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在扩大农民工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考核评价为A级。但也还存在《条例》宣传不够到位、部门整体联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项目因资金短缺及监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导致欠薪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扩大社会覆盖面,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用工单位尊法守法意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意识。

二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引导和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确保我市农民工就业岗位稳定。大力开展各类就业专项活动,动态监测农民工就业供求状况,畅通劳动力供需对接渠道。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着力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同时,加强农民工就业基本服务保障,完善社保转移接续制度,依法在医保异地报销、失业保险申领、工伤保险认定、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便利。

三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核心制度,做细做实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等基础工作,逗硬落实工资清偿责任,千方百计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切实做到“两清零”。

四要依法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的制度机制,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特别要依法严厉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狠抓办理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个别办理单位认识不够到位、工作责任不够落实、办理实效有待增强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督促各办理单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将办理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完善办理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办理工作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压紧压实办理责任,对联合办理的建议,要督促主办单位加强协调沟通,协同推进办理落实,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健全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落实机制,规范答复环节工作,确保代表建议真正办好办实。

三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坚持抓落实作表率,办理工作既要重答复率、重满意率,更要重办成率,进一步落实办理措施、规范办理流程,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回头看”、跟踪督办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等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切实推动办理工作由重满意率向重办成率转变。进一步健全管理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作用,实现以“小资金”促进“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