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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6 12:3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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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昌河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会议认为,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在重点防控、源头管控、依法处置、完善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金融市场总体保持健康平稳运行态势,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2019年、2020年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化解省政府目标考核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但也还存在非法集资和新兴金融业态风险早期防范难度大、部分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偏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撑。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更加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三农”、绿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为绵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要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压紧压实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责任,督促做好源头预防、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融资平台等重点企业的监测分析,动态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推进市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分类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推动市场出清,有效释放沉淀资源。

三要持续加大对金融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活动,共同遏制金融领域违法案件。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国省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清理整顿、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要求,切实通过行政执法尽早发现和有效处置非法集资行为,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工作落地见效。

四要进一步加大教育保护力度。持续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不断增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处置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各种违规行为。

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应急备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连续32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综合防控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从严压实工作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挥、联防联控、应急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协同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岗位职责,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最严森林草原防火令,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和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管控,强化值班值守、巡查巡护、应急演练,扎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要全面深入推进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任务,全力抓好国务院督导组专项督导、省委第三巡视组机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要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没有完成的要倒排工期抓紧整改,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动态排查整改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林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高危点位的核查,坚决补齐短板、堵住漏洞。

三要标本兼治整体提升防控水平。进一步强化防护力量,充分发挥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基层末梢作用。加强生态功能区防火通道和重点林区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建好管好防灭火设施,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重点盯防。持续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尽责的社会氛围。

三、关于种业发展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建设国家种业强市为统领,扬长避短、精准发力,积极推动粮油制种、生猪育种和蔬菜良繁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龙头企业带动不够充分、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摸清种质资源家底,持续加大对川藏黑猪、杂交水稻、良种蔬菜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种业提升工程,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绵阳市全国种业强市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着力形成“核心种业+优势种业+特色种业”发展格局。

二要加快培育现代种业园区。抢抓国省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有利契机,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加快建设国家区域畜禽种业创新中心,支持三台争创国家级生猪种业园区、游仙和江油争创省级现代种业园区。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着力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和鼓励县区市发展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种业企业。抓紧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支持铁骑力士川藏黑猪育种场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产达效。

三要大力推进种业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在绵农业科研院校科技优势,围绕种源“卡脖子”关键技术,开展优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质资源挖掘利用和系统评价,培育一批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大力提升以川藏黑猪为主的生猪育繁推一体化水平和育供种能力,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在川猪振兴战略中的引领作用。

四要进一步强化种业发展保障措施。积极探索财政、信贷、保险、基金等多元化投入模式,用足用活各项奖补激励政策,强化种业发展资金保障。鼓励育种单位、团队依法以技术转让、拍卖、入股等方式,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着力打造专业化种业人才队伍。强化种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关键环节,强化协同联动执法,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全覆盖监管不够有力、执法能力有待提升、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全覆盖监管。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清理整顿涉渔“三无”船只,从严查处制造和销售“电毒炸”工具、非法网具、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坚决消除非法捕捞隐患。集中清理整顿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常态化开展联动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全链条监管网络,努力实现“船清”“网清”“市场清”目标。

二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有机构、有协助巡护队伍等“六有”要求,大力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回应退捕渔民利益诉求,认真落实有关社会保险、搬迁安置、就业培训等各类政策,进一步拓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要持续深入抓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长江禁捕退捕重大意义和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注重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推动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关于安昌河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安昌河生态环境治理,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安昌河三个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也还存在城区段污染隐患较多、流域内配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用力推进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推进流域沿线乡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雨污分流设施改造,尽快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应收尽收。统筹推进沿线养殖业、种植业污染防治,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小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认真贯彻实施《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沿线工业企业、居民区排污状况监管,依法从严整治违规排放问题。

二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安昌河生态环境治理一、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已建成项目的管理维护,切实巩固治理成效,有效发挥其综合效益。进一步统筹推进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流域水源涵养能力。

三要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科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优先保障流域沿线居民生活用水和科技城集中发展区等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用水。加快“引通济安”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为安昌河流域补充生产生活及生态供水。严格落实《安昌河水资源调度方案》,科学调度水资源,加强沿线取水情况监管,切实保证生态流量,不断提高安昌河水资源承载能力。

四要认真落实河长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联防联控,加强日常巡查,持续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不断提升支流水质、巩固干流水质,推动安昌河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显著成效。

六、关于《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等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了“三个显著提升”。但也还存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学习宣传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对标对表《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协调管理机制,认真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支持和保障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二要分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专门机关主管、行业部门管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公民共同参与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体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各尽其责,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任务和措施,共同筑牢反间谍安全防线。

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普及反间谍安全防范常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条例》深入人心,特别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重点单位附近群众的防范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