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2022年3月1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去年,全市优良天数率88.8%,较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高1.4个百分点,是全省7个区域中心城市中唯一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但也还存在综合治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基础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二、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期间,全市上下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为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但也还存在部分执法部门普法意识不够强、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比较单一、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长期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八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举措、强化经费保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执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压紧压实普法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大普法观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压实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引导社会各界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切实推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补齐普法工作短板弱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八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要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新建一批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活动,切实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普法宣传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具有绵阳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三、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
会议认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打伞破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聚力攻坚,依法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分彰显了有伞必打、除恶务尽的决心意志,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伞网”查处难度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还需加强、协作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形成强力震慑。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从严惩治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各类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立案或司法机关判决的黑恶犯罪案件,逐案筛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确保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二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作。持续把“打伞破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统筹推进,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提前介入、会商研判、双向移送、信息通报等机制,充分凝聚“打伞破网”工作合力。
三要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贯穿“打伞破网”工作始终,注重系统施治,抓好重点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治理,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职尽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关于《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自觉履行保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在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粮食生产、保障储备流通、强化质量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粮食生产条件稳步改善、粮食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总量保持平稳、粮食储备和流通能力持续增强,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但也还存在惠农政策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耕地撂荒和“非粮化”等现象需要进一步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认真履行保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粮食宏观调控职能,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加工、收储、流通等各环节支持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认真对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有力有序推进清单所列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要持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深入开展撂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动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改善提升,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加快构建让农民长期稳定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要全力保障粮食质量安全。围绕改良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推动粮食生产标准化、优质化、绿色化,从源头上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加强对粮食产地土壤质量和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加强粮油质检机构建设,培养专业检验技术人员,提高粮油质量检验能力。加快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追溯体系,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四要加快补齐粮食储备、应急保障短板。进一步理顺粮食储备企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粮食风险调节基金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加大老旧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推动粮食加工业均衡发展,完善粮油加工应急网点建设,统筹推进一批应急加工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应急加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