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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2-04-29 16:59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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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办幼儿园建设运行和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但也还存在常态化防控意识有所淡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精准防控措施存在薄弱环节、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真正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要逗硬推动责任落实,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理顺责任链条、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进一步理顺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体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因时应势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监测检测,严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出站口等所有关口,对重点风险地区来(返)绵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守好把住输入端口。对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和经营性场所,刚性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行程卡、扫码亮码、一米线、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积极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要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立足当前防疫需求和城市长远需要,坚持硬件建设、力量配备、组织管理同步推进,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快推进方舱医院等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建设,加强重点公卫设施应急储备,进一步提升值班值守、隔离保障、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等方面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卫生防疫方面的应用,努力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精准赋能疫情防控。

四要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进一步强化疫苗管理,规范接种程序,优化服务措施,安全有序做好各年龄段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全面提升接种覆盖率和加强免疫接种比例,有效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着力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二、关于公办幼儿园建设运行和托育机构设置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将学前教育和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谋划推进,全市公办幼儿园建设运行和托育机构设置管理工作朝着科学、规范、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但也还存在公办幼儿园城乡发展不平衡、运行管理欠规范、投入保障乏力,专业托育机构规模偏小、普惠托育机构缺乏、托育服务市场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切实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中心集镇公办独立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认真落实《绵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充分考虑全市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三孩生育政策调整,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并严格按规划抓好落实。

二要大力促进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采取政府投入、向上争取、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规定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全面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幼儿教育师资水平。认真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加快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有力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要不断规范托育机构设置管理。认真落实《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充分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不断壮大托育服务机构规模。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共同推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四要着力提高托育机构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下延伸开设托班,提升托育服务供给水平。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进一步落实财税补贴、医育、消费等优惠政策,大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服务,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持续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打造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满足不同收入家庭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增强托育服务供给能力。

三、关于城市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下放城市管理事权、规范城市管理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市政设施规划建设水平不高、部分区域“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管理运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压紧压实各级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构建城区城管工作“一盘棋”格局。加大对市辖区(园区)行使下放权限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推动优化市与市辖区(园区)权责关系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健全完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规范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

二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科学编制《绵阳城区城市更新规划》,实施城市更新“八大行动”,开展新一轮城建攻坚,高水平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尽快补齐道路、绿化、管网、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休闲广场等短板弱项,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数字城管”系统升级,整合信息资源,拓展功能板块,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强城市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大力整治占道停车、乱拉乱建、乱排乱倒、噪音扰民、违规养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城市体检专项行动,加强供排水管网、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检测和日常维护工作,认真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用水用电、城镇燃气、老旧房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四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人员、装备、经费保障,科学合理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设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现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思想引领、优化管理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绵阳连续三届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连续七届成功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还存在服务保障体系不够完善、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能力。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构建形成多元化工作格局,加快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从有到优”的转变。

二要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联系走访,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所思所盼所愿,有针对性地调整充实服务内容、细化完善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统筹整合部门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支持退役军人自由择业、竞争择业。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大力培养选拔优秀退役军人党员依法依规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更好发挥退役军人作用。

三要进一步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及时、有效地回应退役军人群体诉求,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教育和英烈褒扬纪念工作,大力弘扬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提升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幸福感、自豪感。

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围绕落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但也还存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有待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力量还需整合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作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保护体系。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任务。强化家庭保护,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学校保护,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强化社会保护,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网络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严格未成年人上网监管,加强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强化政府保护,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医疗保障,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力度,全力保障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三要有效凝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之家等基层阵地的积极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未成年人保护。

六、关于民族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市民族领域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绵阳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省首个“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北川、平武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但也还存在民族工作大格局还需加快构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聚焦全面增强“五个认同”,深入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大力推动新时代绵阳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和充分利用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引导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缩小公共服务差距,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市内协同合作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工作,不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统筹做好大禹纪念馆建设、白马文化传承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等工作,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要持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动形成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实施体系,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切实加强针对性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领导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七、关于审判监督工作

会议认为,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在健全联动审判监督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升矛盾化解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审判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获评“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但也还存在主动纠错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内部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纠错的主动性。加强对审判监督工作的指导,教育引导各级法官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正确认识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纠错和维护裁判权威的关系,从维护大局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全面纠错,真正让司法赢得群众信任。依法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切实做到有错必纠。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检察建议采纳率。

二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机制有效运用。切实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加大跟踪问责力度,推动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加强对全市法院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的梳理和指导,强化类案检索反馈机制,促进区域内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实现同案同判、类案同判,从源头上减少衍生案件。

三要进一步加强审判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审判队伍专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素质与能力,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提高判后答疑工作能力,努力使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评查、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拓宽司法公开范围和内容,完善司法公开程序,强化审判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八、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会议认为,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对外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大力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法定性和必要性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穿透式监督,深入开展个案分析,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的抗诉意见和再审检察建议增强监督刚性。进一步用好跟进监督机制,对法院应当纠正不纠正的明显错误和违法情形,及时提请上级院跟进监督,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质效。

二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法常态化沟通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交办、转办、异地协作办理及考评机制,加强个案沟通、类案引领,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与监委、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联系,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同,更好拓展监督线索来源渠道。

三要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精准化、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优化配备行政检察人员,落实专门办案组或者专人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综合采取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实战训练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检察人员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