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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06 14:22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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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但也还存在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绿色发展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综合治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美市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绿色生态作为美市之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本底,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二要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方案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已整改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落实常态化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查找漏洞盲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要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严格执行《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天然气、风能等资源开发,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大力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常态化开展水土综合治理,严格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切实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四要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督查督办,逗硬考核奖惩,不折不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