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审议意见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27 16:5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2023年4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市公司培育情况的报告、关于种业强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医保基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市内协同合作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了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但也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法用地问题较突出、土地利用质效不高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保护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推动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耕地保护的良好局面;加快健全田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配套制度,保障田长制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规范高效运行。

二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充分发挥“三区三线”约束作用,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从源头上减少耕地占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严格规划调整管控,切实维护规划权威。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等制度,深入开展撂荒地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确保耕地总量长期稳定。

三要大力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防止新增违法用地;持续深化违法用地行为“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成都平原和全市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查出问题整改,按时按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强化执法监管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对有报不理、压案不查、不依法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责。

四要提升土地利用质效。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清闲促建”行动,大力盘活各级各类园区低效、闲置土地及存量国有建设用地,进一步促进园区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也还存在个别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力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机关干部和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各类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聚焦目标任务,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力度,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持续攻坚,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应诉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依法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出庭率和出庭应诉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形式性向实质性转变;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增强行政调解意识,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彰显担当作为和法治精神,切实维护司法制度权威。

三、关于上市公司培育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上市公司培育,在强化政策扶持、优化上市生态等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壮大了上市企业绵阳方阵。但也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优质企业较少、服务保障不优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引领、储备培育、培训辅导、协调服务、环境优化等全过程全链条的企业上市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及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困难问题;切实加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搭建银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平台,有效聚焦政策、资金和资源,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二要切实强化梯度培育。认真落实《绵阳市推进企业上市“钻石工程”计划(2021—2025)》,及时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拟上市企业梯度培育和分类指导,细化完善“一企一策”扶持措施,统筹推进企业规范化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培育、挂牌上市、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要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科创基金小镇的基金聚集和资金洼地作用,进一步深化与各类银行、证券机构沟通合作,借力资本市场各种融资工具,切实支持和推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抢抓全面注册制改革重大机遇,通过政策宣讲、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加强上市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上市意识。

四、关于种业强市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现代种业园区建设、提升品种创新能力、强化品种选育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缺少种业强市建设标准体系、突破性新品种较少、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种业强市建设标准体系。吃透上级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立足绵阳实际,探索建立种业强市建设标准体系,围绕“绵阳造”种业市场占有率、领军型上市种业企业数量、入选国省主推品种数量等关键领域科学设计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种业强市建设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国种业强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要进一步增强育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种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深化科企合作、院企合作,加强种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品种选育协同创新平台;加大市厅共建合作力度,积极争取制种大县、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种业集群、种业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等国省项目落户绵阳,全力支持各地建设制种基地和种业园区;加快育种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成果向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种业企业流动,实现合作双赢;将种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大力吸引创新型、高学历、高水平种业领域人才来绵发展。

三要大力提升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制定出台支持种业企业发展的高含金量政策举措,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种业优势企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全力支持国省级种业阵型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延伸、完善种业全产业链,引导种业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构建“育繁推”一体化、“产加销”相衔接的现代种业体系;深入开展“三推”活动,打造并推动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绵阳种业品牌走出去,不断提高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四要进一步加大种业监管力度。健全种业管理机构,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完善种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种子生产基地、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无证生产、制售假劣种子(种苗)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关于医保基金管理与使用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管理使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推进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有效维护了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为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绵阳经验”。但也还存在医保政策宣传不够精准有效、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仍需加大、医保服务便民化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全面精准宣传医保政策。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切实加大参保缴费、费用报销、门诊共济保障、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及时、有效回应参保群众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困难群体、重点群体参保惠民政策宣传工作,全力推进参保扩面,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

二要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强综合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大力宣传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积极营造基金监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要持续提升医保服务便民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DRG支付改革,着力减轻参保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基金征缴、参保管理信息协同机制,积极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医保异地结算等工作,逐步实现更多医保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跨省通办”。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质效,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

六、关于加强市内协同合作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市内协同合作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推动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但也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重点任务推进不够有力、部分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牵头抓总责任主体,优化完善协调机制,加快构建完善党(工)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全员行动的协同发展工作格局,细化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加大考核督促力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聚焦协同发展重点持续用力。聚焦产业发展,支持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民生改善,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提升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兜紧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聚焦文化繁荣,支持民族地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聚焦生态保护,支持民族地区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依托独特生态资源,大力发展农旅、林旅、康旅等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聚焦社会进步,支持民族地区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持续推进移风易俗,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要大力推进协同发展项目加快建设。逐一分析梳理2022年协同发展滞后项目,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大力推动滞后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发挥协同发展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和人才、技术等资源,科学谋划、高效实施2023年协同发展项目,推动项目建设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确保市内协同合作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