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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5 10:18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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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源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中心医院、绵阳经开区管委会等5个单位关于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开展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在提升承载能力、培育镇园之宝、集聚优势产业、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集中攻坚,推动园区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绵阳高新区进入2023全国园区高质量发展百强、2023先进制造业百强园区名单。但也还存在园区发展质效不高、重大项目储备不足、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推动园区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园区十条”,推动园区走特色化、集约化发展之路。进一步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型园区建设。持续开展园区土地“清闲促建”行动,深化“亩均论英雄”评价,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科学推进标准厂房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二要持续推进企业满园。深入实施“七大攻坚行动”,大力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镇园之宝” 培育攻坚,大力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深入实施重点工业企业梯次培优行动计划,健全分级联动培育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切实支持大集团大企业提升行业优势地位,推动配套企业就近集聚。切实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基金招商、科技招商、平台招商,积极抢占头部供应链和高端价值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内外资。

三要加快建设特色园区。聚焦园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鼓励链主企业领办特色(专业)园区,带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生态。认真落实《绵阳市特色(专业)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推动产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加快推进园区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百亿级制造业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能级和水平。

四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暖企”行动,常态化开展“面对面听取意见、实打实解决问题”活动,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千方百计帮助园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大力推进审批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企业办事不出园”。

二、关于招商引资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大力开展“六大招商行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还存在围绕产业链招商力度不够、部分招引项目落地不够快、要素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健全招商引资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前期研判、科学分配,强化项目落地预审评估,把好项目“入口关”,进一步提升招引项目质量。认真落实重大招引项目包干促建工作责任制,推动重大招引项目加快签约落地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达产一批。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定期通报和考核激励制度,充分激发各方面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二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落实“招商十条”,依托特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驻外投资促进中心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科技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展会招商、基金招商、人才招商,探索开展“校友招商”,高位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量。认真落实《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切实加大引外资、强外贸工作力度,着力推动“绵品出川”向“绵品出海”跨越,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三要提升项目招引质量。锚定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紧盯三类500强、产业链关键节点和“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全市四大主导产业、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全面梳理产业链条,依托龙头“链主”企业、骨干企业、配套企业加大靶向招引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投资金额大、支撑作用强、产业链覆盖面广的重大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四要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扎实开展“五大行动”,持续打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品牌。认真做好项目招引落地全过程服务,健全资源要素全市统筹调配机制,全方位做好资金、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招引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也还存在农村产业融合水平不够高、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深入开展乡镇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不断发展壮大镇域经济。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健全支持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二要统筹推进“五大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推进产业振兴,坚持以“三品”为引领做优农业,加快全国种业强市建设,实施现代农业园区“一园一策”提升行动,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深入推进人才振兴,扎实开展乡村人才振兴“五大行动”,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振兴,传承和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生态振兴,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切实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组织振兴,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三要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化拓展乡村振兴“八大专项行动”,切实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强化规划牵引,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农村公路加密补网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等为重点,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四、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支持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也还存在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整改机制不够健全、审计成果运用不够充分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指导和督促被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反馈问题,逐一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大未整改完成单位指导督促力度,扎实开展整改“清零行动”,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

二要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完善审计整改“对账销号”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实现全周期闭环管理。做实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力度。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对审计整改不力、虚假整改、屡审屡犯且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三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坚持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支出政策、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逗硬考核奖惩,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五、关于2023年财源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税源建设重点,优化财源结构,进一步扩大增量、做优存量、挖掘潜力、壮大规模,充分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但也还存在税收体量偏小、税收结构不优、县域差距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重点财源征管。严格落实加强财源建设“八条措施”,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重点项目全流程税收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分项目、分阶段、分税种的全流程管控。优化市本级非税收入监管平台,不断提升财税收入监管水平。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依法依规开展欠缴税费催缴工作。

二要强化培植税源增量。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要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引进一批资源占用小、税收贡献大的高附加值项目。深入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大骨干税源企业培育力度。严格落实国省市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千方百计扩大税源增量。

三要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健全完善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把财源贡献增长作为财政资金分配、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深入开展乡镇抓经济发展激励试点,制定实施“中国镇域经济500强”培育方案,打造一批工业重镇、商贸大镇、农业强镇、旅游名镇,千方百计培育税源。

六、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但也还存在个别单位“重答复轻落实”、与代表沟通交流不充分、向代表答复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纳入整体工作部署,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办理责任,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动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要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严格执行代表建议交办制度,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联络机制,优化完善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落实机制;对近期难以解决或暂时难以见到成效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代表沟通情况,实事求是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针对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承办、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三要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推动办理工作由“重满意率”向“重办成率”转变。充分发挥代表建议在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解决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持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就业服务供需不平衡、重点群体就业困难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扎实抓好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对照《执法检查问题清单》,聚焦就业促进法宣传普及不到位、就业服务功能不健全、政策性岗位泛福利化等重点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就业促进长效机制。

二要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容量。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培育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鼓励优质企业增产扩容,更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积极发展共享经济、数字经济,适度合理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拓展新的就业空间,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健全落实稳岗纾困支持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

三要优化提升就业服务质效。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广度,推动就业促进法深入人心。强化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精准做好就业指导、创业服务、就业培训等工作,大力推动就业工作提质增效。加大对基层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稳岗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位。依法开展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严厉打击就业歧视、虚假招聘、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四要分类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严格落实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稳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等招录(招聘、招募)规模,有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充分就业。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切实强化稳岗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扎实做好低保家庭、脱贫群众、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帮扶,精准落实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八、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汇集科技创新资源、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学研机制不够健全、技术交易市场化程度较低、支撑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时关于“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 广泛深入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大力营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对照《执法检查问题清单》,针对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研发与市场融合度不高等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二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健全完善激励政策措施,加快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其他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产业集群,有效解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能力弱的问题。完善政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支持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各级政府共同建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保障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合法权益。

三要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为契机,整合全市科技创新资源,统筹推进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全力推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大力发展科技交易市场、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中介服务组织,抓紧培养专业科技经纪人团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四要持续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投入机制,探索“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竞相跟进”的多元化科技融资机制,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人才十条”,加大科技人才引育,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