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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8 10:22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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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六十一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美市”战略,加快推进美丽绵阳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也还存在个别环境质量指标下降、绿色发展水平仍需提升、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定实施美丽绵阳建设规划,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做好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切实改善提升空气质量。统筹抓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推动水污染防治向水生态保护转变。推进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狠抓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提质三年行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的决议》,有序实施“碳达峰八大行动”,大力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先进材料、核技术应用、大数据、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突出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厕所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三要认真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真碰硬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整改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关注的9个方面内容,结合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深入整改。

四要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力度,以法治、科技、政策等“组合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开展学法普法、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但也还存在部分行政机关法治意识不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各类会议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大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力度,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要进一步落实行政应诉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出庭应诉能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形式性向实质性转变。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司法制度权威。

四要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认真开展“以案释法”“法治绵阳行”活动,持续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