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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1-09 15:22 作者:renda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2017年1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重要措施,在吸毒人员管控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基础性位置,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能够有效减轻毒品危害。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积极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初步建立了工作网络,形成了工作机制,积累了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建设平安绵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着重视不够、参与度不高、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体系。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等问题,落实市、县两级禁毒办机构,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居)四级组织工作架构;加强禁毒工作队伍尤其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队伍建设,通过警种协调、内部调剂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按照实有吸毒人员数量核定所需经费,并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建设与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落实工作职责,加大考核力度。要进一步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宣传教育、帮扶帮教、动态管控、创业回归等工作职责;公安机关要履行好法定职责,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综治、民政、人社、卫计、司法、财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市禁毒、综治部门要牵头督促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加强目标督查,严格考核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参与。要广泛宣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成果和典型事例,引导吸毒人员自觉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要培育和引导禁毒志愿者、禁毒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工作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推动科学技术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障碍,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大、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此,会议要求:

(一)深化全面创新改革,促进军民深度融合。一是健全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支持在绵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分配改革试点,引导科研人员依法依规转化科技成果。二是进一步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研发中心,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三是采取切实措施,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搭建科技城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社会共享。四是要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转化更多更有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推动科技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科技投入机制。一是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为支撑、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市政府应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科技经费;制定和完善产业、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全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持续稳定增加。二是注重财政科技经费的投向,在重点支持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科技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的同时,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用好、用活国家、部、省赋予科技城的一系列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增大我市科研经费投入总量。

(三)建设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为推进科技进步提供人才保障。一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尤其是要注重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专业团队,同时加快科技人才本土化培育步伐。二是进一步用好科技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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