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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清除南河体育中心非体项目专题询问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29 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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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南河体育中心非体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回答。会议认为,市政府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了大量工作,清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组织领导不力、推进措施不力、部门配合不力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清除目标不变。清除南河体育中心非体项目,恢复其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功能,保持和强化南河体育中心作为绵阳市中心城区体育中心的地位,是市人大常委会顺应群众要求依法作出的决定。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清除工作,直至南河体育中心非体项目全部清除。

二、坚持依法清除。对合同已到期还未清除的2户承租户,要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尽快清除。对合同未到期的3户承租户,要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争取早日清除。

三、加强对南河体育中心的管理。对非体项目转为本体项目的,要严格合同管理,杜绝私自转让;对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利用清除非体项目后空出的场馆辅助用房,大力引进本体项目,充分发挥市南河体育中心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功能,促进全民健身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四、适时做好提升改造等后续工作。要按照建成市体育惠民健身中心和国家级体育公园的要求,做好规划设计、项目论证和实施工作。要将上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查督办。相关工作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