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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31 16: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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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可《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实施评估的结论。

二、同意启动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人民政府要高起点、高质量抓好该项工作,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注重全局性,突出前瞻性,体现科学性。

三、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要注意统筹兼顾,处理好老城区和城市新区的关系、城市规划涉及到的城市建成区和周边县(市)的关系,处理好与成渝经济区协同发展、与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更加注重城市功能配套,完善交通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强化规划修编的法定性和程序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注重体现市民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按法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