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0-06-24 13:46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6月23-24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在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有关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绵阳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扎实抓好全国、全省人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深度融入中心、全方位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支持和监督市“一府一委两院”抓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职权,积极推动人大工作由重程序向重程序与重质量并举转变,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会议对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情况暨全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生猪产业发展和保供给情况、社会化养老情况、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情况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暨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情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的报告。会议就相关工作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吕剑、郑志恒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及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还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江建明就监督法进行了专题辅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代顺兴、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蒋丽英、罗蒙、廖雪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红,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