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马华带队就《绵阳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5-31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绵阳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多来,贯彻落实情况如何? 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带队前往游仙区、仙海区,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马华一行先后深入游仙经济实验区垃圾压缩中转站、银峰小区、富乐综合市场,以及仙海区海珀澜山等地,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等形式,对《条例》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情况及配套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城市环境卫生与秩序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改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马华肯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在健全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执法体系中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推动了城市管理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他指出,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将进一步掌握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现状,摸清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条例》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和参考。

马华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条例》,增强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监管,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要补齐短板弱项,加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维护,为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要建立健全城管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提高城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宿感。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先后派出三个执法检查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赴涪城、游仙、安州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参加执法检查。副市长丁国旗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会,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