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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7-15 15: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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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权及主要工作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本职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市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全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局(委)办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为抓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围绕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安排,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努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和西部现代化强市贡献人大力量。

(一)、稳步推进地方立法

1.坚持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认真执行《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绵阳市地方性法规起草办法》,坚持程序为先、立法为民,注重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前瞻性,体现绵阳特色、维护法制统一。

2.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开展立法听证、论证,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水平。制定《绵阳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修改《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管理、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调研。协调开展《中国(绵阳)科技城条例》立法预调研,为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该条例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3.贯彻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有关制度建立,并制定年度清单。突出全局性、重大性事项,紧扣新时代推进绵阳发展的“五个主攻方向”,精心组织视察调研,适时作出决议。

4.探索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进一步在基层人大进行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开。

(三)、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5.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发展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取向,聚焦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城建设实现新突破、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制定并认真执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围绕年度监督工作议题,精心组织视察调研,为会议审议奠定扎实基础。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联系会议制度,加大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持续性和实效性。

6.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监督。围绕推进中国科技城加快发展、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体系目标,对全面创新改革、“686”重点产业发展、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卫生、公共文化、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实施监督。选择问题矛盾多、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7.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提前介入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建立联网监督系统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细化财政预决算审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支出审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现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承办好2019年全省人大经济工作座谈会。

8.持续推进法治绵阳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两院”重点工作汇报,开展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工作的监督。

9.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修订《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稳步推进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

(四)、依法做好任免工作

10.严格执行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完善向宪法宣誓流程。继续开展述职测评,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

(五)、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11.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履职机制,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继续抓好代表履职培训,开展走访联系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活动,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深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抓好管理运行。

12.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工作制度,推行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方式,建立办理落实情况回访督查机制。听取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13.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继续探索召开市人大代表议政督政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述职测评等活动,有计划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序组织代表跨选举单位开展专题调研。继续深入开展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规范代表小组活动,推动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提升视察、调研质量,增强活动实效。

14.加强代表工作宣传。编印代表履职风采录,制作代表履职宣传片,继续在“两报一台”办好代表工作宣传专栏,充分展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5.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政治任务。讲政治、顾大局,确保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16. 加强常委会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和重点工作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开展。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倡廉。切实做好联系村、联系社区和帮扶贫困户等工作,巩固联系村脱贫成果。

17.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开展会前学法。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工作水平。稳妥推进人大机构改革工作,调整优化新增和更名专委会的职能和人员配置。认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

18.坚持和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高质量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视察调研,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不断提升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

19.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与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加强工作协同、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461.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2万元。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1461.9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1541.14减少79.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9年工作计划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1461.9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9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146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98万元,占64%;项目支出521.00万元,占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1.9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1.14减少79.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9年工作计划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9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1.9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1.14减少79.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了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98万元,占100%;工资福利支出732.62万元,占50.11%;商品和服务支出693.12万元,占47.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4万元,占2.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19年预算数为68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9年预算数为128.7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驻会领导公用经费,保障人大工作正常运行的运行经费,人大信息宣传的专项经费,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我市人大代表工作水平,积极宣传全市涌现出的一批优秀人大代表,推动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在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媒体上开设“人大代表在行动”“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等专题栏目,使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知晓度达到≥90%,人民群众满意度≥99%。“绵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维护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18年建立了“绵阳人大”微信公众号,拟于2019年继续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力度,提高微信公众号知晓度。使人大工作在群众中知晓度≥90%,人民群众满意度≥99%。

3.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立法05(项)2019年预算数为37.00万元,主要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立法专项经费,开展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争取出台《绵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人大监督06(项)2019年预算数为168.4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调研、视察经费,组织市人大机关及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外出学习、专题考察、调研,执法检察等发生的相关费用,接待全国人大来绵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等费用;10个委员会专项经费,专委会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开展各种对口协调会议、外出学习考察等所发生的差旅费,培训费等;常委会、主任会会务费,全年召开常委会、主任会,会议由常委会组成成员及“一府两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会议费等。内务司法专家咨询服务费,聘请专家参加安排的各类活动,属非公务员的给予适当补助,应邀开展课题研究的给予相应的课题经费补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费,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结合中央意见精神和我市监督办法,财经委将代市委出台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学习调研机票、交通、差旅等费用。人大预算审查和联网监督经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部署。建立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联网监督系统。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代表工作08(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96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要求,主要用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参加各项培训学习,给代表订阅(一报两刊)学习杂志。组织各级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参加相关会议等。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人大事务01(款)其实人大事务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为50.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中央空调维护、水电费补助、物业管理费等支出,保障办公大楼正常运行。环保世记行、宪法学习宣传专项经费,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安排部署,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关注、支持环保工作的意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创造有利氛围,拟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系列宣传报道活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全国范围内各地均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市人大多次牵头组织了我市宪法学习系列活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0.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3.91万元、津贴补贴203.99万元、奖金22.83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31.89万元,离休人员的离休费30.47万元,遗属生活补助1.31万元,对其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万元。

公用经费17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68万元、邮寄费30.00万元、差旅费35.00万元、工会经费10.01万元、福利费8.22万元、其实交通费55.49万元、其它交通和服务支出12.7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主要原因是: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31.00万持平。

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范围和支出标准,预计2019年接待人次没有多少变化。

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来绵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85.00万元持平。

主要原因是2019年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保留公务用车数量无增减。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全部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车辆运行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绵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2.12万元,比2018年预算175.66万元减少3.54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和按规定降低支出成本。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7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0辆、定向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2.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表7.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预算信息公开表(2019年)人大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