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邀请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定于2021年2月下旬召开,会期半天。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传达贯彻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二)审议《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三)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对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十)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免事项的议案,并作有关决定
(十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十二)审议人事任免案
二、报名方式
请我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市人大常委会(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办公室秘书科(316室)现场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2月23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传真):2212555
联 系 人:向 颖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