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继续审议项目1件
(一)地方性法规名称:《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
(二)提请审议单位:市人大法制委
(三)牵头起草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二、制定类项目5件
(一)《绵阳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公安局
(二)《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文广旅局
(三)《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绵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民政局
(五)《关于“5·12”汶川特大地震北川老县城遗址保护的决定》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
三、修订类项目2件
(一)《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住建委
(二)《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提请审议单位:市人民政府
牵头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